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学懂原文、悟透原理,在遵循系统性、连贯性基础上,注重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6月6日下午,经管学院在6号实训楼407举行了“2018宪法修订学习与教育”学习活动,培训讲师是经管学院副院长熊嘉,经管学院全体领导及教师参加了学习活动。
熊嘉首先介绍了本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他说:“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在准确把握我国宪法发展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确立了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是我们党在新时代依法治国、依宪执政、领导立法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接着,他介绍了我国通过的四个版本宪法的时间及现行宪法的版本、历次修改的年份。他还介绍了在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序言第十自然段、十一自然段、十二自然段、第一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三款、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等新增的内容,新增内容有:“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持和谐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等。”并对新增的内容进行一一解读。
最后,熊嘉还要求各位老师要利用业余时间去查找、学习宪法及其增加、修改的相关内容。
此次学习活动,让经管学院的各位老师深刻体会到,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遵守法纪,依法办事,应成为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庄严准则。事实上,全民守法是弘扬法治精神的基础工程,也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更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一环。
